电梯游说
其他争议解决程序,如仲裁和调解,是解决工资、合同和不满纠纷最常见的方法,但根据其设计,它们会导致不同程度的成功和结果的可接受性。一些尚未在现实世界中实施的创新程序预计将在某些方面改进现有程序。但对若干程序的对照试验表明,在有约束力的争端解决办法之前简单增加一个不具约束力的阶段,就成本(货币和"不确定性"成本)和可接受性而言,可产生最佳结果。
重要发现
优点
有约束力的争端解决办法保证了解决。
设计良好的程序可以促进自愿解决。
争议解决程序的非约束性阶段有助于限制因信息不完整而引起的争议。
从长远来看,任何促进自愿解决的程序都可能是有益的。
缺点
与罢工和停工等替代办法相比,共同的争端解决程序增加了争端率。
设计拙劣的争议解决程序可能会限制善意的谈判。
来自第三方的和解可能是极端的,比自愿和解更难以接受。
解决争端程序可能会使人上瘾,因为对它们的依赖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