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和劳动力市场的结果更新

残疾与劳动力市场劣势有关;有证据表明这是一种因果关系

英国卡迪夫大学和德国IZA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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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游说

在欧洲,大约八分之一的劳动年龄人口报告有残疾;这是一种长期的限制健康状况。尽管采取了一系列旨在消除歧视和促进保留和进入工作岗位的立法和政策举措,但在许多国家,残疾仍与劳动力市场上严重和持久的劣势联系在一起。查明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复杂的,但对于确定有效的政策解决方案至关重要,这些政策解决方案可以减少与残疾有关的不利情况的程度以及社会和经济成本。

2011年残疾就业差距因国家而异(15-64岁)

重要发现

优点

国际上有越来越多的证据探讨残疾人的劳动力市场经验。

残疾劳动力市场指标的部分原始差距可以用残疾以外的因素来解释,包括年龄和受教育程度。

人们越来越多地使用实验方法,试图确定劳动力市场在招聘中对残疾人的歧视。

文献扩展到考虑来自发展中国家的证据。

纵向证据强调,对于许多经历残疾发作的个人来说,它不是永久性的。

缺点

使用来自调查数据的自我报告的残疾状况信息存在局限性,特别是在各国之间的比较中。

有一致的证据表明,残疾与劳动力市场的重大劣势有关,特别是在就业方面。

纵向分析提供了残疾对劳动力市场结果可能产生因果影响的证据。

残疾可能影响与工作有关的生产力和偏好,因此特别难以利用调查数据确定歧视。

没有一致的证据表明反歧视立法改善了残疾人的劳动力市场结果。

作者主要信息

残疾的普遍存在,加上其在劳动力市场上的巨大劣势,使得设计有效的政策对于减少其负面的社会和经济后果至关重要。然而,由于在衡量残疾和区分残疾对与工作有关的生产力和偏好的影响与雇主歧视方面存在困难,这一进程变得复杂。然而,认识到残疾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因类型、严重程度和持续时间而异,可能有助于采取更有针对性和更灵活的政策办法,为有能力的人提供必要的激励和支持。

动机

在整个欧洲国家,大约八分之一的工作年龄人口(15-64岁)报告残疾根据长期健康问题(至少6个月)和基本活动限制的定义;在一些国家,如法国和芬兰,这一比例上升到五分之一。图1).

报告有长期健康问题和基本活动困难的人口(15-64岁)的百分比

还有广泛的证据表明,存在着巨大而持久的残疾就业差距,残疾就业差距指的是那些报告残疾和不报告残疾的人之间就业率的百分点差异。当残疾被定义为基本活动的限制时,整个欧洲的平均就业差距约为20个百分点,反映出残疾人的就业率为47%,而非残疾人的就业率为67%。如图所示图2在美国,差距从瑞典和法国的约10个百分点到荷兰和匈牙利的近40个百分点不等。患病率(即报告残疾的人的百分比)与残疾人所经历的相关相对就业劣势之间存在重要联系;更严格的残疾定义通常排除了那些轻度残疾的人,与之相伴的是更实质性的不利估计。事实上,在欧洲,当残疾被定义为工作限制(而不是基本活动)时,与残疾相关的相应就业差距更大,接近30个百分点。

报告残疾和未报告残疾的人之间的就业率差距(15-64岁)

讨论利弊

测量残疾

提供可比较的国际调查数据,例如图1图2是有限的,虽然它似乎为跨国分析提供了机会,但其中涉及重要的衡量问题。国际差异的程度和性质,特别是在残疾流行率方面,引起了人们对各国间自我报告的残疾程度的可比性的重大关切,这取决于社会、经济和政策背景[1]。事实上,自我报告残疾的动机可能取决于社会的接受程度及其所涉财政问题,而这本身可能源于国家的具体体制特点,例如福利制度和反歧视立法。然而,已经观察到一些共同的模式:北欧的残疾率通常高于南欧,这些比率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加,随着更正规的教育资格而减少。例如,在整个欧盟,55-64岁人群中报告残疾的比例(26%)是15-24岁人群(3%)的8倍。

本文中使用的大多数证据依赖于自我报告的残疾衡量标准,这些标准现在可以从许多发达国家的国家调查数据中常规获得。然而,他们已经受到了一些批评研究试图利用更客观的信息(如功能限制引起的活动限制)来探索其有效性。但是,这些健康的客观衡量也可能出现测量误差,因为残疾的概念是健康和环境障碍相互作用的结果,它本身取决于个人的社会和经济环境。因此,研究没有使用替代措施来代替自我报告的信息,而是研究了自我报告的残疾与"真实"残疾相比的差异,例如,"真实"残疾是根据客观健康措施或残疾津贴的领取而构成的。然而,研究结果是喜忧参半和不确定的,研究发现了支持和反对使用自我报告的残疾数据的证据。

对领取残疾福利金的一部分残疾人的分析形成了一个很大程度上独立的文学流派。虽然这可以说是一种更客观的残疾衡量标准,因为领取者通常必须符合特定的医疗标准,但领取津贴的资格和领取津贴的情况取决于该计划的性质。事实上,这些计划中的大多数都被设计成一种收入替代形式,因此倾向于对“允许就业”施加有意和实质性的限制。这一设计特征限制了残疾在分析个人劳动力市场结果时与福利福利相关的定义的有用性。然而,老年工人领取残疾津贴的国别差异大大超过了客观健康指标的差异,这表明残疾福利在一些国家成为提前退休的途径。此外,针对具体国家的研究,例如以不断变化的福利制度为基础的研究,提供了重要证据,证明残疾福利水平与对允许就业的限制性质和不参加劳动力市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残疾福利制度的设计无疑是造成更广泛的自我报告残疾相关就业差距的一个重要因素。

残疾福利计划的性质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关注,至少部分原因是残疾福利案件数量的显著增长和相关的财政压力,特别是在北欧、美国、英国和澳大利亚的部分地区。这一增长是在客观健康指标普遍改善的时期发生的,增长的主要原因与计划的设计(例如放宽资格要求和增加相对慷慨)、人口结构的变化、女性劳动力参与以及对低技能工人的需求减少有关[2]。最近的残疾福利制度改革往往包含积极的战略,以鼓励重新参与旨在提高(通常较低的)残疾福利退出率的工作。还采取了更严格的医疗(除其他外)资格标准,以减少受助人的流入,并更好地有针对性地向无工作能力的人提供支助。虽然认识到努力实现两个相互冲突的目标的困难,即向无法工作的人提供财政支助,同时鼓励那些能够保留或重新就业的人,但最近取得了一些成功,至少在减少案件数量方面,特别是在荷兰。然而,在考虑更广泛的残疾人就业差距时,重要的是评估这些改革在多大程度上导致了持续的劳动力市场依附(或重新依附),而不是福利转移。

残疾、就业和收入

就业缺口的大小(图2),再加上它长期以来的持续存在和在发达国家的普遍存在,激发了一系列证据,试图确定残疾劳动力市场不平等的驱动因素和趋势。特别是后者已被用来评价政策和立法的重大变化的效力。这一证据通常还考虑了劳动力市场的小时收入,其中残疾差距通常比与就业相关的差距要小,但在10%至20%之间,这一差距仍然很大,与许多国家其他受保护特征的工资差距相当。

与残疾有关的就业差距的解释各不相同,包括:先前存在的不利条件,工作能力和能力的变化,以及工作偏好的变化,例如由于休闲价值和/或福利支持资格的变化而引起的变化。它们还包括反向因果关系,包括正当性偏差;也就是说,鼓励那些失业的人通过随后报告残疾来使他们的情况合法化。然而,一个关键问题是确定雇主因偏见或信息不完善(雇主利用残疾作为低生产率的信号)而造成的歧视或不平等待遇的影响。研究试图利用综合调查数据将歧视与与其他个人和工作相关特征相关的不利因素区分开来。这种类型的分析要求原始数据中的差距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残疾本身,而不是其他因素,如年龄和教育,这些因素与残疾有关。就业和收入差距的很大一部分被发现与残疾有关,或者通常被称为无法解释的原因。例如,在英国,大约75%的残疾人就业差距,以及50%到75%的残疾人收入差距,都是由其他因素解释的[3][4]

这种类型的分析的一个限制是,很难控制残疾人和非残疾人之间的所有潜在差异。通常未被充分观察到的因素包括残疾对工作效率或偏好的影响。因此,这一无法解释的差距几乎肯定是对残疾歧视的高估。研究试图通过控制功能限制和/或使用不同的残疾定义来确定或多或少可能在工作中遭受歧视或生产力下降的残疾人群体,从而解决这一问题。这些研究往往会发现,歧视的作用不那么重要[3][4]

尽管必须限于特定的职业和残疾类型以及劳动力市场的招聘,但越来越多地使用另一种实验方法来探索残疾不影响工作生产力的情况下的歧视。在这种方法中,来自残疾人和非残疾人的简历完全相同的申请被发送给雇主,作为对招聘广告的回应。来自美国、比利时和加拿大等国的最新国际证据表明,雇主对残疾求职者的回应率明显低于非残疾求职者,这与歧视是一致的[5]。此外,其中一些研究发现,政府对残疾工人的财政支持对雇主的反应没有积极影响,这与它对招聘的影响有限是一致的。

研究还利用调查数据,通过比较立法实施前后残疾人和非残疾人的结果,来评估使歧视残疾人成为非法行为的立法的重大变化所产生的影响。这类立法的例子,包括美国1990年的《美国残疾人法案》(ADA)和英国1995年的《残疾歧视法》(DDA),包含两个主要组成部分:反歧视因素,使残疾歧视非法;合理调整因素,要求雇主改变工作场所和工作实践,以防止残疾人处于不利地位。虽然在雇用方面因残疾歧视而采取法律行动的威胁预计会增加残疾人的就业,但由于错误解雇而引起的解雇费用预计会增加,加上住宿费用,预计会产生相反的作用。预计后者将占主导地位,并且由于雇主在雇用残疾人时预计会增加成本,预计将减少对残疾工人的需求[6]

总的来说,几乎没有证据表明这种立法对就业产生了积极影响[6]。此外,在美国,已发现负面就业影响因公司规模和各州残疾歧视指控的不同而异,其方式与《美国残疾人法》的不利影响相一致[6]。事实上,当使用美国各州之间已有立法的差异时,有初步证据表明,正是立法中引入了合理的迁就要素,才导致了其短期的负面后果[7]。然而,这些发现并非没有争议,除了《美国残疾人法》之外,还有其他因素——例如,经济周期和残疾人福利制度的变化——被提出作为美国残疾人就业率下降的另一种解释。

欧洲国家倾向于采用一系列替代政策来提高残疾人的就业率,包括配额和雇主补贴。虽然已经进行了一些评估具体计划的研究,例如在奥地利,有证据表明,配额计划对不遵守规定的人进行经济处罚,并为工作场所住宿提供财政支助,并为残疾工人提供工资补贴,对残疾人的就业产生了积极影响[8]在美国,对于什么是有效的,仍然缺乏共识。

虽然证据主要基于发达国家的数据,但国际上(包括印度、越南和南非)对残疾相关的劳动力市场劣势问题的学术和政策关注越来越多。尽管发展中国家残疾数据的可靠性带来了额外的挑战,但最近的研究采用了类似的方法来探讨残疾就业和薪酬差距的规模和性质,以及与残疾有关的政策,包括与福利有关的政策的影响。虽然这一分析记录了发展中国家残疾的流行程度和影响存在很大差异,但它证实,在许多发展中国家,男性残疾就业存在无法解释的差距[9]

残疾和工作经验

文献中对这些原始主题的扩展考虑了更广泛的劳动力市场结果,包括工作时间和就业性质。残疾工人集中从事非标准就业,包括兼职和自营职业,这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推动”因素,如待遇不平等,或“拉动”因素,包括在工作中容纳残疾的能力。这种分析也开始考虑工作经验,使用主观措施的技能利用,工作满意度,工作相关的福利,管理者的看法,和员工的承诺。与非残疾人士相比,残疾人士在一系列工作结果中往往会报告更多的负面经历;这一趋势在包括美国、英国和澳大利亚在内的几个国家都很明显[10]。此外,这不能用个人特征或更客观的与工作有关的特征(如工作时间或职业)的差异来解释,因此,平均而言,在类似工作中的类似残疾和非残疾工人之间存在这种差异。了解与工作相关的认知和福利方面的残疾差距不仅本身很重要,而且还可能通过对残疾人的招聘、保留和生产力的影响来促进就业和收入差距。

可以利用匹配的雇员-雇主数据来探讨一个有趣的问题,即雇主的作用是什么,具体的工作场所政策和做法对这种残疾劣势有什么影响。虽然由于缺乏可靠的匹配的雇员-雇主数据,这些问题在国际上仍未得到充分探讨,但美国最近的证据发现,在所有员工中被视为最公平的工作场所,认知上的残疾差距消失了,这表明“企业文化”的重要性。[10]。然而,来自英国的证据不那么确凿,最近的一项研究发现,在工作场所平等特征中,残疾员工对经济衰退导致的工作条件变化(包括工作量和薪酬方面)的负面体验更为普遍[11]

纵向的证据

对文献的主要批评是关注横断面数据和变量之间的关联,而不是因果关系。最近,纵向证据能够利用残疾的动态性质来长期跟踪同一个人,已被用于确定相对于同一个人发病前(即在该个人残疾之前)而不是类似的非残疾个体的残疾相关劣势,后者可能以一系列未观察到的方式存在差异。除其他外,这种分析能够将与残疾发作相关的不利因素与先前存在的不利因素分开,并且能够使用残疾发作的时间相对于观察到的不利因素来排除反向因果关系。它还能够探索残疾的长期影响,以及残疾的影响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缩小或扩大的程度。纵向证据还有一个进一步的优势:它能够识别和区分与不同动态残疾模式,特别是残疾持续时间相关的不利因素。事实上,与通常的看法相反,对残疾动态的分析突出表明,对许多人来说,残疾不是永久性的。

尽管现有的大部分纵向证据都是基于美国的数据,但英国和澳大利亚最近也做出了重要贡献。从这些文献中得出了几个关键的发现。首先,有证据表明,相对于发病前的同一个体,残疾发病与就业劣势有关,这与因果解释是一致的。此外,残疾的动态也很重要:慢性残疾(定义为发病后持续存在)患者在发病时面临更大的不利条件,与个体适应的观点相反,这种不利条件在发病后加剧,与消极的残疾持续时间效应相一致。最后,自我报告的严重程度是不利程度的关键驱动因素。例如,与其他类型的发病残疾相比,报告慢性严重残疾的人在发病后十年的年工作时数减少了3.5倍以上[12]。此外,这种类型的框架已被用于考虑残疾对福祉的更广泛影响,认识到个人劳动力市场地位变化的影响可能对家庭收入和/或消费的影响不太明显,如果有家庭内部或政府福利的支持。即使考虑到这一点,也有证据表明,残疾对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支出的影响,与对福祉的残余影响是一致的[12]。事实上,最近来自美国、英国、德国和澳大利亚的证据表明,残疾对自我报告的生活满意度有负面影响,这给政策制定者提出了一个有趣的问题,即如何衡量社会和经济劣势,以及政策支持应该有针对性。

对残疾动态的关注也提出了发病时间影响的问题[13]。重要的是要区分出生时或儿童期残疾的人和发病前就已经进入劳动力市场的人,因为这两个群体的就业障碍可能不同。在第一组中,残疾可能会影响人力资本的积累,并将在进入劳动力市场之前,而在后一组中,人力资本可能在很大程度上是在残疾发生之前决定的,而关键问题可能是保留工作。事实上,在这项研究中,对一般人力资本进行了区分,一般人力资本对残疾人和非残疾人(如正规教育或培训)一视同仁;健康的人力资本(即因残疾而无法利用的人力资本),仅对非残疾个人有价值;残障人力资本,只对残障人士有价值(例如学习使用适应能力)[13]。如果健康的人力资本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加,那些患有年龄性残疾的人将面临更严重的劣势。此外,年轻时就残疾的人应该有更大的动力投资于针对残疾的人力资本(例如,通过从事体力劳动较少的职业,或学习使用适应能力),这应该会减少长期经历的不利程度。与此相一致的是,在包括美国、英国和澳大利亚在内的几个国家,残疾对老年发病人群的影响更大。

限制和差距

相对于对性别或种族等其他受保护特征的研究,关于残疾的证据仍然很少。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残疾更难以定义和衡量,而这些问题在跨时间或跨国家的比较中更为严重。事实上,即使在一个国家内,用于确定残疾的调查问题的顺序和性质的相对较小的变化也可能对衡量残疾和与残疾有关的差距产生重要影响。即使在调查问题没有变化的情况下,制度和政策环境的变化也可以通过改变功能限制变为残疾的门槛来影响残疾的流行(从而影响劳动力市场中与残疾有关的差距)。在这方面,未来的研究可以有效地探索(i)自我报告的残疾与更客观的健康衡量指标之间的动态关系,以及(ii)自我报告的残疾与领取残疾津贴之间的动态关系,可能的方法是将调查数据与行政记录联系起来。这可能阐明一些重要问题,例如,对谁以及在什么时候健康状况变得致残并导致福利支助,以及谁随后最有可能退出福利支助和/或残疾。正是这种性质的证据将有助于制定积极的政策措施,防止残疾的发生并支持摆脱残疾。

与残疾有关的不利因素通常是在个人层面上考虑的,但从残疾的发病模式和更广泛的影响来看,从家庭角度考虑可能会提供有用的见解。重要的问题包括残疾从一代传给下一代的可能性以及残疾患病率的家庭聚类。同样,研究需要考虑残疾的家庭影响,例如对配偶劳动力供应和/或失业家庭的影响。

未来的研究应承认,残疾的影响既取决于残疾的性质,也取决于个人的特点和环境。在这方面,与关键事件相关的知识存在差距,例如(i)工作保留,其中缺乏关于工作,雇主和工作场所调整的作用的证据,以及(ii)从学校到工作的过渡。事实上,在欧洲15-24岁的残疾人中,没有就业、教育或培训的比例(24%)是非残疾人(12%)的两倍,这表明早期政策干预的重要作用。

关于残疾性质的更详细信息,包括持续时间和严重程度,通常用于分析劳动力市场结果的全国性调查数据中往往缺少这些信息。简单的二元测量(即禁用或不禁用)虽然具有简单的优点,但忽略了大量的组内异质性。事实上,显然需要证据来区分各种状况,特别是在可能造成明显劳动力市场障碍的身体和精神健康问题方面,特别是考虑到后者通常与更严重的不利处境有关[4]这与申请残疾福利的人数不断增加有关。

在当前的背景下,也许文献中最重要的遗漏是没有清晰地描绘出什么在政策方面起作用。尽管许多发达国家对残疾就业差距给予了相当大的政治和政策关注。缺乏共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证据的碎片性,这些证据往往侧重于个别方案,包括配额、庇护就业、工资补贴、福利改革和就业支持,这些都是特定制度环境的特征,其结果不容易概括。在进行了更深入的国际调查的地方,例如对平等立法的评估,缺乏积极效果只是表明政策面临的挑战是多么复杂和困难。

摘要及政策建议

基于国家调查的描述性证据提供了对残疾的普遍程度和相关劳动力市场劣势程度的见解。然而,必须认识到,由于残疾人在发病前(例如在受教育程度方面)往往相对于非残疾人处于不利地位,这种比较可能夸大了残疾的真正影响。确定残疾的因果影响是困难的,但现有的纵向证据指出了一种消极的开始效应,对于那些患有严重和持续性残疾的人来说,这种效应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加剧[12]。更积极的是,纵向分析还表明,残疾的发生并不一定是永久性的,与暂时性残疾相关的不利因素往往不那么严重和短期。

通常,与残疾有关的就业或收入方面的原始横截面差距中,只有不到一半可以用其他可观察因素(如教育)来解释。然而,造成剩余劣势的原因仍有争议,残疾对生产力和工作偏好的(未观察到的)影响证明难以与歧视区分开来,导致歧视可能被高估。然而,几乎没有证据表明,在英国和美国等国家,禁止残疾歧视的立法导致残疾就业差距的缩小。

鉴于在政策方面对什么有效缺乏共识,值得注意的是,残疾是异质的,残疾的类型、严重程度和慢性方面的差异是所经历的不利模式的基础。因此,它们可能对设计有效的支助机制至关重要。事实上,最近的研究强调了更有针对性的政策反应的重要性,特别是使个人工作需求与功能限制相匹配,以减轻工作中对生产力的负面影响。与此相一致的是,人们日益认识到雇主和有效的职业健康在支持工作灵活性和调整方面的重要性,以便使雇员能够保留和(或)重新从事工作。政府在这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例如提供激励措施,鼓励雇主留住残疾工人,并设计支持残疾人的福利制度在工作。相比之下,许多现行的福利计划提供的支持是以不工作为条件的。扩大允许的就业和(或)提供临时财政支助以便利与工作有关的调整,似乎可以更大地鼓励残疾人继续工作,或在有能力时重返工作岗位。

致谢

作者感谢两位匿名审稿人和IZA劳动世界编辑对早期草稿的许多有益建议。作者还感谢Peter Sloane对原始版本的有益评论。文章的第二版包括使用匿名工作申请来发现雇佣歧视的信息,报告了国际上对与残疾有关的劳动力市场劣势的日益关注,并更新了参考清单。

相互竞争的利益

IZA劳动世界项目致力于IZA行为准则。作者声明已经遵守了代码中概述的原则。

©Melanie Jones

证据地图

残疾和劳动力市场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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