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量孩子的成本

了解儿童的真正成本对制定更好的经济政策很重要

Cergy-Pontoise大学,法国,IZA,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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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游说

儿童的费用是决定许多经济政策所用的一个关键参数。例如,为有孩子的家庭正确设定税收抵扣,需要评估孩子的真实家庭成本。在个人一级评价儿童贫困需要明确区分儿童获得的家庭资源份额和父母获得的家庭资源份额。官方出版物中用来衡量儿童费用的标准临时措施(等效比例尺)是任意的,没有任何经济理论的依据。然而,经济学家已经开发出了基于经济理论的方法,可以取代临时措施。

一个孩子的费用占家庭收入的百分比

重要发现

优点

官方出版物使用的临时对等比额表没有经济理论基础,没有根据儿童或家庭特点进行调整,意味着儿童的费用总是与家庭收入成比例。

以经济理论为基础的比例尺,如恩格尔和罗斯巴特的比例尺,很容易从调查数据中估计出来,可以取代临时比例尺。

基于经济分析的现代方法更精确地确定父母为孩子花了多少钱,并考虑到规模经济。

现代方法与父母可能产生的利益冲突是一致的。

缺点

官方出版物采用简单、标准的特设等效比额表,以考虑到儿童的费用。

恩格尔量表是基于一些武断的假设,可能会高估儿童的成本。

罗斯巴特量表与由于家庭规模而产生的经济可能性不一致。

恩格尔和罗斯巴特量表假设不同家庭的福利水平是相当的,这是不可测试的,并引入了对儿童成本的测量的随意性。

现代方法需要更复杂的估计方法。

作者的主要信息

最近对一个普通家庭子女费用的经验估计在规模上一般接近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经合发组织)官方出版物中使用的传统临时等价比额表的结果。然而,经验估计可能要丰富得多,并可能考虑到家庭的广泛多样性。儿童的费用可能取决于一大批解释变量,包括儿童的特点以及父母的特点,并不一定如临时比额表所假定的那样与家庭收入成比例。因此,实证方法更适合于研究贫困和不平等。

动机

许多政府的转移政策是基于抚养孩子的成本。例如,大多数税收制度包括对有孩子的家庭的税收减免,有时数额相当大。家庭政策还包括有针对性的转移,旨在帮助支付与孩子有关的特定费用,如学费。这些政策的作用并不总是明确的:它们的目的可能是鼓励生育,确保儿童的福祉,或公平对待有孩子和没有孩子的夫妇。然而,在所有的情况下,这些政策都需要某种衡量,即使不精确,来衡量孩子给父母带来的真正损失。在儿童平均人数长期不稳定的情况下,计算贫穷和不平等的变化以及比较各国之间的贫穷和不平等,儿童费用的衡量也是必不可少的。

一种常用的测量方法是等价尺度其中考虑到,每增加一个家庭成员,家庭的需求和支出就会增加,但由于消费的规模经济,这一比例并不高。等额比额表根据家庭的需要和开支,给不同组成的家庭分配一个比例的价值。在确定等值值时通常考虑的因素是家庭规模和家庭成员是成人还是儿童。虽然传统的等效量表包含很大的任意性,但经济学家使用的方法是基于经济理论的。儿童的费用来自消费数据。

讨论利弊

官方出版物中的等效刻度

等额比额表含蓄地考虑了儿童的费用。最简单也最粗略的衡量孩子花费的方法是依靠固定的等价尺度来计算一个家庭的经济需求随其规模的变化。随着时间的推移,经合组织的出版物使用了几种等效比例表,但它们警告说,没有公认或普遍推荐的方法来考虑家庭规模。例如,牛津(或旧的经合组织)比额表在家庭总支出中给成人和儿童分配了不同的权重。如果第一个成年人的体重是1.0,第二个成年人的体重是0.7,每增加一个孩子的体重是0.5 (图1).

经合组织官方出版物中使用的标准等效比例尺

要了解这是如何运作的,考虑一对没有孩子的夫妇的月收入为3400欧元。对于一个独自生活的人,“等价”月收入减少到2000欧元,采用1.7的等价比额。如果是一对只有一个孩子的夫妇,按照2.2的等价率计算,他们的月收入将上升到4400欧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孩子的隐性成本被定义为4400欧元减去3400欧元,即1000欧元,这是一个相当武断的评估,因为它没有考虑到家庭成员的个人特征。图1总结了最常用的量表和相关的儿童费用。

在所有这些常用的等价比额表中,儿童费用的衡量有两个重要特点。首先,儿童费用的增长与儿童数量的增长不成比例。这是由于公共产品和半公共产品的存在,为多人家庭产生了消费的规模经济。在家庭范围内,公共物品是指一个家庭成员消费而不减少其他家庭成员获得它的物品。半公共产品是一个成员的消费可能会略微减少其他成员的可得性的产品。住房具有很强的公益成分,因为,例如,一个孩子使用一间卧室只会略微减少另一个孩子使用它的机会。同样,为最大的孩子购买的衣服可以给年幼的孩子穿,为一个孩子购买的玩具可以给所有的孩子使用。

其次,这些儿童费用的衡量标准与家庭收入成比例,与儿童和父母的个人特点无关。以平方根表为例,2013年,一个孩子的年成本从收入相当于美国收入分配的第10百分位的美国家庭的2232美元(2013年)到收入中位数的美国家庭的9349美元,到收入相当于第90百分位的美国家庭的27000美元不等。因此,可以推测,即使这种特别的等额比额表很好地估计了一般家庭子女的费用,但它们可能为收入分配的高端和低端家庭提供了有偏差的值。这些都是严重的缺陷,需要加以解决。

什么是“孩子的成本”?

中所示的等效尺度图1,虽然方便,但没有任何明确的经济理论为基础,因此可能会误导。它们到底是什么意思呢?答案取决于你想回答什么问题。在回答以下任何一个问题时,寻求一个对等的尺度是很诱人的,但不应混淆,因为每个问题可能需要不同的方法来衡量孩子的成本[1]

  • 需求问题:与没有孩子的家庭相比,有孩子的家庭需要多少收入?

  • 福利问题:有孩子的家庭需要多少收入才能和没有孩子的家庭一样富裕?

  • 开支问题:一个家庭在孩子身上花了多少钱?

在需求问题上,需要对儿童所必需的一捆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进行评估。这将永远是一个主观的练习——即使专家传达的印象是有效的——答案将是规范性的而不是描述性的。尽管如此,该方法是透明和简单的,并在早期研究中经常采用。例如,1963年,美国政府根据对每日营养需求的评估构建了一套等同量表,并将其作为衡量贫困的官方标准。这些量表现在还在使用。尽管有这种例外,需求问题今天很少被研究。经济学家倾向于拒绝需求的概念,而倾向于直接从观察到的行为来评估儿童的成本。因此,此方法将被排除在其余的讨论之外。

回答福利问题是很重要的,例如,为了执行转移政策(税收和补贴),寻求在家庭之间实现福利平等。这样做会引发复杂的概念问题。先举一个简单的例子,考虑一对有一定数量孩子的夫妇,他们的幸福是用家庭幸福的数字表示(效用指数)来衡量的。的水平越高实用程序越好,家庭就越好。效用水平取决于各种因素,其中包括家庭收入和子女数量。因此,孩子的成本可以被定义为需要转移到有孩子的家庭的钱的数量,使其效用与没有孩子的家庭相同。换句话说,这是一种金钱转移,使家庭对生不生孩子漠不关心。

一个明显的反对意见是,一般来说,孩子是父母想要的。因此,只有当他们从生孩子中获得的幸福大于生孩子的金钱成本时,父母才会决定要孩子。对于想要孩子的夫妇来说,补偿他们孩子的资金转移应该是负的,而对于不想要孩子的夫妇来说,资金转移应该是正的。然而,这可能太过分了。有理由认为,父母从子女那里获得的个人满意(或不满)不应该进入政府行动的范围,经济政策应该独立于父母创造幸福的方式。抛开技术上的考虑,下面讨论的方法所依赖的概念是,完全取决于家庭成员对商品和服务的消费的分效用指数可以从整个家庭效用指数中分离出来。这需要对家庭效用指数的形式作一些具体的假设。此外,如果经济学家只关注消费,福利问题就无法与支出问题明显区分开来。

开支问题是最直接的。虽然你可以想象通过调查家庭中的“谁得到什么”来直接回答这个问题,但这样做会忽略两个潜在的问题。一个问题是在衡量儿童费用时必须考虑到公共和半公共物品的存在。商品的公共性质可以或多或少地明显,在家庭消费中,可能很难区分什么是公共的,什么是私人的。此外,即使是纯粹的公共产品(如家庭能源使用),每个人赋予该产品的价值也可能不同。家庭成员甚至可能对公共利益产生消极的评价(例如,发现温度太高)。因此,有必要有一个理论模型来确定如何将公共产品的消费纳入儿童成本的衡量。

第二个问题与数据可用性有关。调查报告了每一大类商品和服务(食物、衣服、住房、交通、娱乐等)的家庭支出水平的数据,儿童的费用必须从这些数据中推断出来。实际消费的是什么,是谁消费的,通常没有报告。这种数据的局限性早已得到承认。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最近的一些调查,如丹麦家庭支出调查和荷兰社会科学纵向互联网研究,包括一些个人消费的信息。因为这样的消费数据仍然很少,经济学家们转向了间接的方法来推断孩子的成本。下面将对此进行检查。

最常见的间接计算子女成本的方法

传统的计算儿童费用的间接方法分为两类:恩格尔型方法和罗斯巴斯型方法,这两种方法的区别在于它们所依据的关键假设。

恩格尔方法及其推广

恩格尔方法是基于德国统计学家恩斯特·恩格尔(Ernst Engel)在19世纪的观察得出的结论: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当家庭收入增加、家庭规模扩大时,花在食品上的家庭收入比例会下降。恩格尔得出的结论是,花在食物上的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或者可能是任何其他商品,其预算份额随家庭收入而有系统变化)是一个很好的家庭幸福指标。由此产生的恩格尔等值量表的定义是,一个有孩子的家庭与一个没有孩子的家庭的收入之比,两个家庭的食物预算份额相同。然后可以从这些等价比额表得出儿童的费用。

恩格尔量表可以使用应用于传统调查数据的简单统计方法进行估计。这种方法的简单性解释了它的流行,即使在今天。文中给出了说明性的估计图2在美国,一个孩子的抚养成本约为双亲家庭平均收入的30%[2][3].尽管这种方法很受欢迎,但其理论基础却很脆弱。恩格尔的经验观察是无可争议的,直到今天仍然经常得到证实。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在某些特定商品(食物或其他任何东西)上拥有相同预算的家庭必然获得相同的效用。甚至可以说,用用于食品的预算份额作为福利指标往往高估了儿童的真实成本[4]

从美国的经典研究中计算出了一些儿童成本的估计

假设父母为一个新生儿所花费的费用得到了完全的经济补偿,这样他们就完全和孩子出生之前一样富有。人们可能会认为,他们消费的商品模式没有太大变化。然而,花在孩子身上的钱偏向于食物,因此花在食物上的家庭收入占家庭收入的比例将大于孩子出生前。因此,恩格尔方法预测的补偿水平将大于平衡效用所需的补偿水平。因此,人们普遍认为恩格尔法“不可靠,不应使用”。[5]

然而,由于采用了更普遍的方法,这些批评可以得到回应。家庭中增加一个孩子不仅将家庭资源的一部分从父母手中转移到了孩子身上,而且还改变了父母面对的隐性(或内部)价格——代表父母购买商品的真实成本的价格。例如,儿童大量消费的商品在有很多孩子的家庭中相对更贵,父母会倾向于用其他商品来替代这些商品。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花在食品上的家庭收入的相对份额将趋于增加。这一想法是由荷兰经济学家安东·p·巴滕(Anton P. Barten)正式提出的,他提出了一种估算隐含价格的方法,这导致了恩格尔量表的重要推广。然而,这种方法相当复杂。

另一种方法是,基于一种称为基数/等价尺度准确度独立性(IB/ESE)的技术性质,提出了一种新的尺度概念,该概念与家庭规模的变化可能导致的隐性价格的修正是一致的,尽管是以一种非常限制性的方式[6][7].IB/ESE比额表一般被认为是灵活和节俭之间可以接受的折衷办法,它被认为既不高估也不低估儿童的真实费用,因此被普遍使用。给出IB/ESE估计的例子图2.在这些估算中,一个孩子的成本相差很大,从双亲家庭平均收入的10%到23%不等[8][9].这种可变性可以用在估计中选择不同的消费品来解释。

恩格尔方法的一般化的普及不应掩盖该方法的内在弱点。人们普遍认为,使用等效比额表需要两个假设:一个是可测试的,另一个是不可测试的。例如,在传统的恩格尔方法中,随着孩子的到来,家庭组成的变化将通过家庭资源的简单转移而影响用于食品的预算份额。这是一个可以通过传统消费数据检查出来的限制。在第二个假设下,按照恩格尔最初的直觉,如果家庭组成发生变化后,用于食物的预算份额保持不变,家庭就会因有了孩子而得到完全补偿。这种关于不同家庭福利水平的可比性的猜想是无法检验的,而且给儿童成本的衡量带来了随意性。

Rothbarth方法

1943年,欧文·罗斯巴特(Erwin Rothbarth)提出了另一种计算孩子成本的方法,该方法基于一种直觉,即家庭在通常由成年人消费的商品上的支出可能是家庭中成年人整体福祉的一个指标。因此,如果孩子的到来导致成人专用商品的消费减少,人们可能会得出这样的结论:父母的幸福指数下降。孩子的花费被定义为一个没有孩子的家庭为了使其在成人用品上的支出水平与有孩子的类似家庭相同而必须放弃的家庭总收入的一部分。这个定义很容易应用于调查数据,除了很难定义什么使家庭“相似”。人们通常认为,相似的家庭具有相同的可观察到的成人特征,例如教育水平和年龄。图2表明,使用这种方法,一个孩子的成本大约相当于一个普通两个人家庭收入的16-20%[10][11]

成人专用商品的选择可能很棘手。许多研究选择服装是因为在消费者调查中,服装在年龄上的定义相当明确。酒精和烟草也是成年人特有的商品,但它们的消费可能因与家庭收入无关的原因而有所改变。年轻的父母可能会在孩子出生后决定戒烟或戒酒。很难找到消费不受儿童影响的成人专用商品。再举一个例子,“婴儿可能不会去看电影,也不会在餐馆吃饭,但他们的存在可能会改变父母对电影和餐馆用餐的消费。”[5]

前一节中对恩格斯方法的批评也适用于罗斯巴特方法,但有细微差别。如前所述,罗斯巴特方法忽略了家庭中增加一个孩子的非收入影响。有时也有人主张,这种方法需要假设不同家庭的福利水平具有可比性,但这种主张似乎有些过分。比较相似的成年人在两种不同的情况下(有孩子和没有孩子)的效用实际上就足够了。虽然这是一个更容易接受的解释,但它意味着必须对成年人的效用指数和儿童的效用指数进行区分。这种区别是用来衡量儿童成本的现代方法的核心,如下文所述。

家庭内部的讨价还价和冷漠程度

在传统的等效量表文献中,家庭行为分析几乎总是使用单一的家庭效用指数。幸福是在家庭层面进行评估的(即使有时承认家庭效用与父母效用一致)。

最初,效用的概念是用来描述个人的,而不是像家庭这样的群体。家庭的效用是什么?这个问题没有明确的答案。因此,现代方法采用了对家庭决策的“集体”描述,每个家庭成员都有一个特定的效用指数。因此,幸福明确地设想在个人一级。家庭内部的决策过程用在每个父母和孩子之间分配效用的一般规则来描述。效用的分配可能会随着大量变量的变化而变化,这些变量包括子女和父母的特征、父母的相对收入和家庭环境。特别是,许多实证研究表明,家庭中的“谁挣多少钱”与支出模式有关。此外,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母亲的相对收入在家庭总收入中所占比例的增加——例如,英国在20世纪70年代末进行了类似的政策改革,使母亲成为儿童福利的受益人——通常会导致总收入中用于儿童的份额的增加[12]

这种个人主义方法在儿童成本测量中的经验应用仍然很少,因为文献是最近的,估计是复杂的。有一种方法(这里忽略更多的技术细节)可以将每个父母和每个孩子在总收入中所占的份额分开,计算出家庭从中受益的规模经济的数字度量[13].父母将一些资源转移给子女,但如上所述,父母也可能从为子女购买的公共和半公共产品的消费中获益。因此,可以从调查数据估计儿童费用的各个组成部分(收入份额和规模经济的措施)。这暗示了一个新概念。为了使夫妻生活(有或没有孩子)的成年人获得与单独生活的成年人相同的福利水平,家庭收入乘以这个数字被称为无差异量表。

这一衡量方法比传统的等效量表有更坚实的理论基础,因为它是基于对个人幸福的直接衡量,而不是基于虚构的家庭效用指数。使用这一框架的初步经验证据表明,规模经济是巨大的,这意味着儿童的真正成本相当小。对幸福的个别表述也可用于估计父母双方所生子女的费用份额。然而,这项仍在进行的研究还没有得出明确的结论。

限制和差距

制定集体家庭决策办法,使每个家庭成员都有一个具体的效用指数,为衡量儿童的费用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主要的限制是一般可获得的数据不包含个人消费的信息。然而,最近从更完整的消费调查中得到的新数据集已可用于估计规模经济和消费技术。

当前文献的另外两个弱点应该被注意到。首先,只有在对家庭或个人效用指数的形式提出了一些限制性假设的情况下,排除与儿童有关的非经济成本和收益才有意义。这些限制性假设从未经过实证检验,如果它们被驳倒,对儿童成本评估的结果也不清楚。同样,由于家庭中有孩子而产生的规模经济的表现通常是任意的。

其次,几乎所有对儿童成本的估计都使用了消费数据,而忽略了与儿童相关的时间成本。因此,如果父母自己照顾孩子,他们花在孩子身上的时间(有机会成本)就不包括在这些估计中。特别是,与父母退出劳动力市场相关的长期成本当然很重要,而且在很大程度上由女性承担。成本的大小既包括收入的直接损失,也包括职业中断对终身收入的影响,这是比较难以评估的。毫无疑问,将时间成本纳入儿童成本的估计将严重挑战目前的看法。

总结及政策建议

长期以来,经济学家一直利用调查数据来衡量抚养儿童的成本。传统上,这些方法需要一个关于不同组成的族效用水平的可比性的不可检验的假设。最近的方法是从更现实的家庭行为表现开始的,这种行为反映了家庭成员个人的偏好。这些方法依赖于对具有相似特征但处于不同情况的个体进行比较:是否是夫妻,是否有孩子。

检查儿童成本的经验估计(见图2)表明它们与传统的临时措施没有明显区别(参见图1).特别是,传统等价比额表所暗示的儿童费用可被视为儿童平均费用的令人满意的表示。然而,如果儿童的实际成本在收入中所占的比例不是恒定的,那么贫穷和不平等的衡量标准就可能严重偏颇。如果父母花在孩子身上的钱与家庭收入不成比例,而是取决于父母或孩子的特点,那么更复杂的方法是必要的。这种方法对于区分母亲和父亲所承担的儿童费用份额也是必不可少的。按照丹麦和荷兰的调查所发起的方针,编制载有个人消费资料的支出调查,对于更好地了解家庭内部的消费分配机制也很重要。

官方统计数据的制定者可以从经济学家对孩子花费的估计中得到启发,提出标准的、但更丰富的、考虑到父母和孩子特点的对等标准。这种对等比额表可用于指导调动和家庭政策。

致谢

作者感谢一位匿名的推荐人和IZA World of Labor编辑对早期草案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建议。对labex MME-DII (ANR11-LBX-0023-01)的支持也非常感谢。

相互竞争的利益

IZA劳工世界项目致力于IZA研究完整性指导原则.作者宣称自己遵守了这些原则。

©Olivier Don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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