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斯·查普曼
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和德国IZA
我相信有一种更有效、更公平的方式来设计学生贷款,那就是根据收入情况来决定。我很高兴有机会将这些想法分发给IZA劳动世界的广大知情观众
IZA劳动世界的角色
作者
当前位置
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商业与经济学院经济学教授
研究的兴趣
政府作为风险管理者,应用计量经济学,学生贷款分析
政策顾问的职位/职能
多次担任世界银行学生贷款政策顾问;澳大利亚政府学生贷款设计顾问,2014/15。
过去的职位
1996-2006年,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学院经济系经济学教授
资格
1982年,耶鲁大学经济学博士
选定的出版物
“斯塔福德贷款偿还负担分析”教育评论45:C(2015): 89-102(与K. Lounkaew)。
《德国高等教育学生贷款改革:学费融资》教育经济学22:6(2014):569-588(与M. Sinning合著)。
“在国外工作的毕业生未偿还的高等教育供款计划债务的成本。”澳大利亚经济评论46:3(2013):286-299(与T.希金斯)。
收入或有贷款:理论、实践与展望。纽约:帕尔格雷夫·麦克米兰出版社,2014年(由T.希金斯和J. E.斯蒂格利茨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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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融资中的收入条件贷款更新
在国际上,已经出现了一场以收入为基础的学生贷款革命
目前,大约有10个国家在高等教育学费上采用了一种不同的国家收入条件贷款(ICL)计划。国际上对ICL兴趣的增加,证明了对其相对于传统融资系统——基于时间的还款贷款(tbrl)的成本和收益的审查。对于借款人来说,tbrl表现出较差的经济特征:即弱势群体的还款负担(贷款偿还占收入的比例)较高,违约率较高。后者既损害信用声誉,也可能与持续未偿债务带来的高额纳税人补贴有关。icl避免了这些问题,因为还款负担被设计为上限,消除了违约。更多的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