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庇护政策:欧盟做对了吗?

协调庇护政策是一个崇高的目标,但它不会为难民或东道国人口带来最好的结果

英国埃塞克斯大学和德国I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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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游说

针对寻求庇护者的政策一直存在争议。自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欧盟一直在发展欧洲共同庇护制度,但没有明确确定合作的基础。为难民提供避风港可以被视为一种公共产品,这为政府之间的政策协调提供了理由。但是,在申请量因国家而异的情况下,统一政策是不够的。还需要采取负担分担措施,以实现难民在成员国之间的最佳分配。这些政策在经济上是可取的,在政治上也比人们有时认为的更可行。

2009-2013年选定国家的庇护申请(每1 000人申请)

重要发现

优点

视难民为一种公共利益为各国之间的合作提供了基础。

如果政策适当,国际合作可以为难民和东道国人民带来更好的结果。

在制定欧盟共同欧洲庇护制度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

为制定一项真正的全欧盟范围的政策奠定了一些基础,该政策的重点是难民的分配。

公众舆论比通常认为的更支持超国家政策。

缺点

欧盟国家之间的政策协调不足以获得庇护政策合作的全部好处。

需要更深入地综合各项政策,以确保难民的适当分配。

失去国家对庇护政策的控制可能会给成员国带来政治挑战。

发达国家之间更密切的合作只有在欧盟框架内才有可能。

更深层次的政策融合虽然有帮助,但对世界难民问题的影响很小。

作者的主要信息

为难民提供避风港可以被视为一种公共产品,这为欧盟各国在庇护政策方面的合作提供了基础。欧洲共同庇护制度协调了政策,但这种协调并没有改善庇护申请在各国之间分布的严重不平衡。最现实的办法是,首先制定中央政策,为所有国家共同争取最佳人数,然后重新分配寻求庇护者,为每个国家争取“正确”人数。这所需要的更深层次的政策整合,比人们有时认为的更为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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