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

IZA DP No. 14595:社会产品生产的激励、自我选择和激励主体的协调

我们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研究了激励对被激励主体的自我选择和协调产生社会利益的影响。在加入团队的过程中,代理人会分配努力,要么产生个人金钱回报(自私的努力),要么通过积极的努力互补性(社会努力)为社会公益的生产做出贡献。行动者发挥社会努力的动机不同。我们的模型预测,通过选择性地吸引和协调有动机的代理人,降低一个团队中自私努力的激励,可以增加社会产品的生产。我们在实验室实验中验证了这一预测,使我们能够将选择效应与低激励的其他效应清晰地区分开来。结果表明,在低激励团队中,社会产品的产量增加了一倍以上,但前提是自我选择是可能的。我们的分析强调了激励在匹配参与社会公益生产的动机主体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