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

IZA DP第14595号:社会商品生产激励、自我选择和激励代理人的协调

我们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研究了激励对被激励者自我选择和协调以产生社会效益的影响。代理人加入团队,在团队中,他们分配努力以产生个人金钱回报(自私的努力)或有助于生产具有积极努力互补性的社会产品(社会努力)。代理人的社会努力动机不同。我们的模型预测,通过有选择地吸引和协调受激励的代理人,降低团队中自私努力的激励会增加社会福利的产生。我们在实验室实验中验证了这一预测,从而使我们能够清晰地将选择效应与低激励的其他效应区分开来。研究结果表明,在低激励团队中,社会商品产出翻了一番以上,但前提是自我选择是可能的。我们的分析强调了激励在匹配参与社会公益生产的激励主体方面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