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

IZA DP No. 14595:社会产品生产的激励、自我选择和激励代理人的协调

我们从理论和经验上研究激励对有动机的代理人的自我选择和协调的影响,以生产社会产品。代理人加入团队,他们分配努力,以产生个人的金钱回报(自私的努力),或以积极的努力互补性为社会产品的生产做出贡献(社会努力)。行为主体发挥社会努力的动机不同。我们的模型预测,在一个团队中,降低对自私努力的激励,通过选择性地吸引和协调有动机的代理人来增加社会公益生产。我们在实验室实验中测试了这一预测,使我们能够将选择效应与低激励的其他效应清晰地分开。结果表明,在低激励的团队中,社会公益产量会增加一倍以上,但前提是可能存在自我选择。我们的分析强调了激励机制在参与社会公益生产的激励主体的匹配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