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

IZA政策文件第9号:灵活保障比利时:提案基于经济原则

发表于:国际劳工评论,2010,149(3),361-372

目前的失业保险和就业保护立法是在工人和企业之间的关系是典型的持久的经济环境和稳定的建立。经济的日益全球化和快速的技术和组织变革需要工人和企业通往职业道路,其内部和企业之间的波动更大的灵活性。目前机构必须亟待改革,因此调和与安全的工人更多的灵活性,这种新的需求。呼吁“灵活保障”是不是新的,但它意味着相应的制度模式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而不是国外现有机构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改革,我们提出了明确的经济原则的指导下进行改革。概括地说,我们提出了一个独特的停工贡献变换独立工作者(蓝色或白色领)和合同类型的类型的大头提前通知金,(暂时或开放式)。遣散费,比裁员的贡献不那么重要,是由于支付与解雇的心理成本。为了使因为他给社会成本的雇主负责,该停工的贡献应成正比,因为那一刻,工人在该公司聘请的累计过去收入。这种贡献将不仅用于资助的补充,目前的失业福利,而且,为使职工更加负责,以资助失业者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除了这个方案,是有意义的概括为蓝领工人白领工人临时失业救济金目前的计划,但范围仅限于一个介绍经验等级的资助,以便再次雇主作出交代 for the social costs that they induce by these temporary lay-off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