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

IZA政策文件第169号:人本主义数字治理

我们确定了当前数字治理系统的一个重要特征:“第三方资助的数字物物交换”:数字服务的消费者免费(或低价)获得许多数字服务,作为回报,他们免费收集自己的个人信息。此外,数字消费者从资助数字服务的第三方那里获得广告和其他形式的影响。第三方资助者的利益与数字消费者的利益并不一致。当前数字治理系统的这一根本缺陷导致了一系列严重问题,包括不平等、效率低下、对数字消费者的操纵,以及对社会凝聚力和民主的危害。我们提出了四项政策指导方针,旨在通过将个人数据的控制权从数据聚合者及其第三方资助者转移到数字消费者来纠正这一缺陷。这些提案包括需要官方认证的“官方数据”,由数据主体自己或由第二方生成的“隐私数据”,以及“集体数据”。这些建议将每一种数据类型置于数据主体的个人或集体控制之下。也有人建议减轻信息和市场力量的不对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