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

IZA DP No. 7455:遣散费经济学

在雇主主动离职的情况下,所有经合组织国家要么在法律上规定遣散费,要么通过行业层面的谈判规定补偿。根据关于就业保护立法的大量文献,这种转移要么是无效的,要么是高度扭曲的。在本文中,我们表明,当雇主和工人存在道德风险时,强制性遣散是最优的,特别是当雇主不能承诺不解雇非推卸责任的员工,而推卸责任的员工也可以逃脱惩罚时。我们的模型还考虑了EPL的两个被忽略的特征。首先,解雇成本不仅取决于解雇是公平还是不公平,还取决于解雇的性质,经济还是纪律。第二个特点是,对不公平解雇或离职的补偿通常随着任期的延长而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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