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

IZA DP No.2705:总工作,性别和社会规范

在线发布为“总工作和性别:事实和可能的解释”:“人口经济学”,2013,26(1),239-261

使用来自25个国家的时间日记数据,我们证明了人均实际GDP之间存在负面关系和每天总工作时间的女性男性差异 - 在家中支付和工作的工作总和。在包括美国在内的四大洲的丰富北方国家,没有区别 - 男女做同样的总工作量。后一种事实已经在几个社会学家面前为少数富国提供;但我们的调查结果表明,劳动力经济学家,宏观经济学家,公众和社会学家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而是认为女性能够进行更多的工作。由于妇女的总工作进一步低于男性,因此妇女的总工作进一步低于男性,因此不会出现在性别差异(按市场工资衡量)。使用美国和德国数据的额外测试表明,由于性别平等与婚姻状况无关,因此不会出现在婚姻讨价还价的差异中;它们也没有源于家庭规范,因为性别总工作区别的大部分方差都是由于内部差异。我们提供了一个社会规范理论来解释事实。社会规范的解释更有能够在教育内部和地区内部性别差异中更好地考虑到总工作的总体性别差异小于间间差异。它与使用世界价值观调查的证据符合女性总工作的比较大于男性,男人和女性认为应该先向男人提供稀缺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