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

IZA DP第2705号:总工作量、性别和社会规范

《劳动总量和性别:事实和可能的解释》发表在《人口经济学杂志》,2013,26(1),239-261

利用来自25个国家的时间日志数据,我们证明了在实际人均GDP和男女每天总工作时间(有偿工作和在家工作的总和)的差异之间存在负相关。在包括美国在内的四大洲的富裕的北方国家,男女所做的工作总量是一样的。后一个事实之前已经由几个富裕国家的社会学家提出过;但我们的调查结果显示,劳动经济学家、宏观经济学家、公众和社会学家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反而认为女性承担了更多的总工作量。这些事实并非源于时间价格的性别差异(以市场工资衡量),因为女性的总工作量远远低于相对工资较低的男性。使用美国和德国数据进行的其他测试表明,性别平等并非源于婚姻谈判的差异,因为性别平等与婚姻状况无关;它们也不是来自家庭规范,因为性别总工作差异的大部分差异是由于夫妻之间的差异。我们提出了一种社会规范理论来解释这些事实。社会规范解释能更好地解释在工作总量中受教育群体内和地区内的性别差异小于群体间的差异。这与世界价值观调查的证据相一致,即女性的工作总量相对大于男性,男性和女性都认为稀缺的工作应该首先提供给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