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

IZA DP No. 1718:福利国家改革中劳动力市场监管和劳动力市场政策的相互作用

发表于:《劳动法律与政策比较》,2006,28 (1),1- 41;亦有中文版

就业保护立法、失业救济和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是两面的制度。一方面,它们是防范劳动力市场风险的保险手段,提供收入和就业保障。另一方面,它们影响劳动力市场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条件的能力,因为福利国家的制度特征也影响行为者的经济适应策略。劳动力市场适应性不足导致失业率上升和持续时间更长。因此,为了提高欧洲劳动力市场的适应性,改革必须解决这些密切相互作用的政策领域。本文的第一个目的是描述不同的欧洲福利国家(丹麦、瑞典、英国、瑞士、荷兰、西班牙和德国)最近的就业保护、失业保险和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改革。通过“胡萝卜加大棒”的方式,放宽就业保护,“激活”劳动力市场政策,各国政策模式是否以及在何种程度上朝着灵活与安全的新平衡方向趋同。其次,就福利国家改革的政治经济学而言,本文将回答这样一个问题:在以相对强大的政府和/或社会伙伴关系为特征的政治制度中,这三种制度的一致改革是否更有可能发生,因为这种制度先决条件可能有利于跨政策领域的“一揽子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