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

IZA DP编号1166:其他形式的就业形式:临时就业机构和自谋职业

发表于:Labor,2008,22(3),495-507

在大多数工业化国家中,大多数受雇人士都是全职员工,从事非阶段性工作,并在他们所在的公司的工作场所工作。他们正在从事的雇主从事职业,大多数工作场所的变化都是相同类型的其他工作。但这不包括劳动力市场中的大团体。许多拥有任期职务的人兼职工作,而不是全职工作,许多全职和兼职工人都有固定的合同,合同仅保证在指定期限内就业。在那些有这样类型的工作,年轻人,妇女,移民,少数民族和年长工人的人中,一些人口团体的人口过多,他们在很大程度上出于不同的原因在劳动力市场上没有很强的地位。在本文中,分析了全职员工核心之外的两个小组:在临时就业机构中雇用的人和自雇人士。在过去的十年中,两组的大小和组成都发生了变化。由于该部门在1990年代放松管制,临时雇佣机构使用的人数增加了,而自雇人士的组成已经从主要是农民转变为各个部门的企业所有者。我们将以瑞典为例,但瑞典的体验并非唯一。其他国家 /地区有类似的工作,并且在许多情况下都有更多这样的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