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

IZA第146号政策文件:新技术和日益增长的回报:反垄断世纪的结束?

数字技术的进步正在改变市场的性质,提高企业提取更多消费者剩余和降低工人工资的能力。新技术的兴起也削弱了传统法律对公司和企业的监管效力。反垄断法最能说明这一点。有了这项新技术,生产规模的回报率更高,而且,在遥远的地方,不同的公司可以生产同一最终产品的不同成分。与以前不同的是,一个行业的n家公司,比如汽车行业,都会生产汽车,现在该行业的n家公司生产产品的n个不同部分,从而获得巨大的规模回报。这类市场被描述为垂直锯齿市场,并对其均衡进行了描述。传统的反垄断法不适用于这些市场,因为规模的高回报是自然的,而不是人为诱导的。这迫使我们寻找监管此类市场的新方法。本文特别讨论了迫使公司广泛分散持股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