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

IZA DP No. 9637: 2005-2010年中国主观幸福感:相对收入、性别和地点的作用

发表于:《中国经济评论》2018年第48期,83-101页

我们使用了两轮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的数据来研究2005-2010年期间中国主观幸福感的决定因素,在此期间,自我报告的幸福得分在所有收入群体中都有所上升。有序probit回归分析表明,性别、农村户籍和家庭收入对幸福感的影响较大。在控制了人口统计属性、健康状况、失业状况、家庭规模、农业户口(户籍身份)和教育状况、家庭资产、过去和未来收入的影响以及省份假人之后,我们发现女性、城市居民和高收入人群在中国更幸福。更多的学校教育、更好的健康和就业与幸福感呈正相关且显著相关。子样本显示,富人只关心相对收入,而绝对收入的影响在穷人的情况下占主导地位。与男性相比,绝对收入对女性的影响更大,这反过来解释了为什么在中国,女性尽管更贫穷,但却更快乐,这取决于社会经济差异。另一方面,农村居民比城市居民贫穷,因此在收入相同的情况下,不存在城乡幸福差距。我们的研究结果表明,虽然贫困的进一步减少将提高中国的福祉,但减少城乡和性别不平等的政策也可能提高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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