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

IZA DP No. 6639:《民权法案》前后亚裔美国人的经济地位

与他们在当今劳动力市场的相对地位形成对比的是,1960年在美国出生的所有亚裔男性的收入都远远低于同类白人。我们探索了工资差距的解释,并发现所有可能合理解释工资差距的变量,如亚洲/白人在教育、劳动力参与、创业和农业就业、英语熟练程度、enclave活动和外国出生的父母,对1960年的工资差距及其随后的缩小要么没有影响,要么影响不大。我们的研究结果表明,反亚洲劳工市场歧视是1960年工资差距的主要原因,1960年至1980年在美国出生的亚裔男性相对工资的改善主要是由于反亚洲歧视的减少。尽管民权时代的大部分政策重点是减少对黑人的歧视,但我们的研究结果表明,《民权法案》出台后,亚洲人在劳动力市场上受到了显著影响。如果这些结果经得起进一步的审查,一种解释是,《民权法案》及其伴随的活动,以及/或伴随而来的社会态度的变化,使所有的少数民族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