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

IZA DP No. 5459:《个人破产法、财富与创业:从“重新开始”的引入来看理论与证据》

修订本发表于:《美国法律与经济评论》,2014,16 (1),269-312

允许破产后“重新开始”的个人破产法降低了参与创业活动的个人风险。另一方面,随着风险转移到债权人身上,他们在债务人破产后收回的信贷较少,贷款人可能会收取更高的利率或限制信贷供应,这可能会阻碍创业。更宽容的个人破产法的两个方面对富有的潜在企业家来说都不那么重要,他们仍有失去财富的风险,但往往不会面临更高的利率,因为他们提供了抵押品。本文以具有代表性的家庭面板数据为基础,在一个模型中说明了这些影响,并检验了利用1999年德国引入“重新开始”政策作为自然实验而得出的假设。结果表明,更宽容的个人破产法的保险效应超过了利息效应,总的来说,鼓励不那么富有的人进入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