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

IZA DP第3391号:地理与村一级的机构

题为“移民压力、权属保障与农业集约化”。《中国经济研究》,2015,31(3),411-434。

关于地理与制度在解释国家长期发展中的作用,存在着众所周知的争论。这些争论通常基于跨国回归,其中关于参数异质性、未观察到的异质性和内生性的问题不容易控制。阿西莫格鲁、约翰逊和罗宾逊(2001)的创新之处在于,他们将定居者死亡率作为地理诱发的内生制度的工具来解决最后一点,并发现这支持了他们的推理路线。我们认为,在一个国家内部的微观层面上考虑这一辩论是有价值的,因为特别是参数异质性和未观察到的异质性问题可能比国家之间的问题要小。此外,在微观层面上,有可能确定从地理经制度到经济发展成果的更精确的传导机制。特别是,我们研究了印度尼西亚苏拉威西岛村庄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发现地理诱发的土地权利内生出现是地理条件和技术变革之间的关键制度联系。因此,我们强调并从经验上验证了内生制度对经济发展的新传导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