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

IZA DP第11946号:他人决策中的行为经济现象

我们检验行为经济学文献中确定的偏见是否适用于他人决策(DMfO)。我们进行了一项实验室实验,受试者在18项任务中代表自己和他人做出决策,这些任务测量了以下偏差:时间偏好中的呈现偏差、风险偏好中的反射效应、模糊厌恶、诱饵效应、锚定偏差、禀赋效应和可识别的受害者偏差。在我们的实验中,DMfO是DMfO simpliciter:由一个人代表另一个人做出的非激励性决策——做出决策的个人在参与DMfO时不会面临直接成本或收益(就像他们在委托代理框架中或具有遗赠动机一样),DMfO也不会被定义为提供建议或猜测行为。我们发现以下自我-其他差异:(i)在与锚定偏差、禀赋效应和可识别受害者偏差相关的任务中,DMfO中的支付意愿高于为自己做出的决定;(ii)DMfO中给出不可理解响应的倾向高于自己的决策。我们还发现了顺序效应,当DMfO遵循它们时,它更类似于自己的决策。最后,作为对开放式项目征求其DMfO自我报告的回应,大多数受试者报告遵循了某种版本的“黄金法则”(例如,为他人做决定就像为自己做决定一样)或试图最大化其他受试者的付款或效用;很少有受试者报告可以解释为竞争性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