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

IZA DP No. 11757:性别认同、共同工作配偶和家庭内相对收入

Bertrand, Kamenica和Pan(2015)指出,在美国,根据妻子所赚收入的份额,家庭分配中有1/2的权利明显不连续性,他们认为这是因为存在一种性别认同规范,假定妻子应该比丈夫赚得少。我们对这种不连续性的存在提出了另一种解释。我们认为,任何推动一些配偶收入平等的力量,比如家族企业和配偶共同工作,都会造成类似的不连续。利用芬兰的雇主-雇员关联数据,我们证明了芬兰存在与美国相同程度的不连续性,并表明这可以完全用开始一起工作的配偶的收入趋同来解释。我们还提供证据表明,共同工作的配偶在解释美国观察到的不连续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