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

IZA DP第10862号:家庭照顾者:女儿、儿子和社会规范

发表于:《欧洲经济评论》,130,2020,103589。

女儿是父母的主要照顾者。在这篇论文中,我们研究了长期护理(LTC)的选择通过讨价还价的家庭混合或同性兄弟姐妹。LTC护理可以由儿童非正式提供,也可以在家庭或机构正式提供。一项社会规范暗示,当女儿们提供的非正式照顾少于一般孩子时,她们会遭受心理代价。我们表明,自由放任主义(LF)和功利主义第一最佳(FB)的区别有两个原因。首先,由于非正式照顾通过社会规范对女儿施加了负面的外部性,所以在LF中提供了过多的非正式照顾。第二,孩子和父母在家庭谈判问题中的权重可能与他们在社会福利中的权重不同。我们表明,财政预算的分配可以通过对正式家庭和机构护理的补贴制度来实现。除非孩子和父母在谈判中拥有同等的砝码,否则这些补贴是针对性别的,反映了庇古主义和“家长主义”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