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

IZA DP No. 10736:礼物交换的顺序:现场试验

即将出版于:《经济行为与组织杂志》

现在有大量关于“礼物交换”的文献表明,当委托人和代理人可以交换“礼物”(在竞争均衡中不应该出现的奖励)时,交换变得更有效。然而,如果委托人的目标是提高互惠代理人的表现,那么礼物交换应该如何组织就不明显了。具体来说,谁应该首先赠与,委托人还是代理人?虽然这两种顺序本身已经在理论和实验中被假设和检验,但文献在很大程度上对比较保持沉默。我报告了一个现场实验的结果,该实验比较了委托人优先和代理人优先的订单,以及没有礼物的对照组。与之前的实验文献一致,我发现,在委托人优先的情况下,礼物确实可以提高代理人的绩效。然而,与文献不同的是,我发现代理优先,礼物也是有效的。比较两者,我发现代理优先排序效果最好,显然实现成本更低,并且在广泛和密集边际上都出现了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