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

IZA DP No. 742:建立更好的幸福理论

发表于:Luigino Bruni和Pierluigi Porta(编),经济学与幸福:框架分析,牛津大学出版社,2006年

关于主观幸福感的决定因素,生命周期经验的社会调查告诉了我们什么?首先,心理学家的设定值模型是错误的。非金钱领域的生活事件,如结婚、离婚和身体残疾,对幸福有持久的影响,而不是简单地使普通人暂时高于或低于由遗传和性格决定的设定值。其次,主流经济学家基于显性偏好理论得出的在金钱领域“越多越好”的推论是错误的。收入的增加,以及个人可支配物品的增加,并没有带来幸福感的持续增加,因为它会对享乐适应和社会比较的效用产生负面影响。由于一个人适应了新的生活水平,而其他人的生活水平也相应地提高了,因此,从消费增加中预先预期的效用在事后会比预期的要少。一个更好的幸福理论建立在适应和社会比较在金钱领域比非金钱领域更影响效用的证据之上。如果个人没有预料到这些影响会不成比例地破坏金钱领域的效用,就会把过多的时间分配到金钱目标上,而牺牲了家庭生活和健康等非金钱目标,从而降低了幸福感。有必要制定政策,使个人更了解情况,从而提高个人和社会的主观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