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次金融危机期间,家庭负债和破产家庭数量达到了世界范围内尚未经历过的水平。在这种私人债务高企的环境下,政策辩论似乎已经从建立事前“最优”破产制度转向实施“事后”特别政策计划,以重组陷入财务困境的家庭的债务。出台一大批缓解居民债务重组的政策举措。
很少受到注意的一个方面是债务重组对家庭摆脱债务陷阱的能力的影响。一个新的IZA讨论文件通过亨利Fraisse(法国央行)以法国为例,研究债务暂停对重新申请破产的影响。
对再次违约的可能性产生强烈但短暂的影响
作者发现,给予一个家庭两年的债务暂停偿还显著和强有力地降低了再次违约的可能性。在边缘家庭做出破产决定后的7年内,暂停偿还债务会导致再次违约的概率降低36.9%。
下图报告了在接下来的几年里暂停的影响程度。暂停偿还似乎在头四年对再次违约的概率产生了重大影响,并在决定之后的第二年达到峰值。在做出决定五年后——有条件地没有以前再次违约——无论家庭是否从宽限期中受益,再次违约的概率都是相同的。因此,对于这些家庭来说,宽限期不会进一步抑制还款,也不会给予足够的缓解以进一步降低再次违约的风险。
主要驱动因素:支出率和信贷提供者的特征
然后,Fraisse测量了这些影响是如何取决于归档者的特征的。他发现,在财务状况更糟糕的申报人群中,再次违约的影响更高。收入极低和负债水平较高的失业申报人在暂停偿还债务后再次违约的可能性大大降低。然而,无论是债权人的数量,还是债务的分散——总的来说,整个债务结构——似乎都不会导致明显不同的再次违约效应。破产程序提供的集体重组似乎弥补了非典型债务结构家庭相对较高的财务脆弱性。
异质效应的一个关键驱动因素是支出率。低水平的支出率与债务暂停的不显著影响有关,而支出率分布中最高四分位数的人口再次违约的可能性比最低四分位数的人口低67%。Fraisse进一步观察到消费者信贷提供者之间明显的异质效应。暂停还款后,一家银行的客户再次违约的概率比另一家银行的客户低3个百分点。这些结果表明,一些银行的目标是财务状况更脆弱的家庭。
总之,这些结果表明了债务重组计划对帮助家庭摆脱贫困陷阱的重要性。他们还强调了预算咨询的政策行动的必要性,以及为避免破产和再次申请破产而限制信贷分配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