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8/09年经济衰退之后,许多欧盟成员国的长期失业率有所上升。即使在一些经济环境有利的国家,总的失业人数有所下降,但长期失业人数在总失业人数中所占的比例仍然很高。
此外,一些长期失业率较低的国家,处于工作年龄的长期福利领取者(例如残疾、疾病或提前退休)的人数一直很高,因此各国依赖福利的总人数比长期失业数字的比较所显示的更相似。
这就要求我们仔细评估造成欧洲劳动年龄人口长期不就业的各种制度。有人甚至可能会说,高比例的长期失业并不一定比福利制度中隐藏的失业更糟糕,福利制度不受激活原则的管理,即旨在使长期失业人员适应劳动力市场的公共政策。
除了劳动力需求的一般性问题和在欧洲实现一个更好的宏观经济环境之外,激活政策——特别是适当的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实际上可以帮助促进退出福利依赖和进入就业。
我们从欧洲20年来针对长期失业者的激活政策中学到的是,如果不提供培训方面的适当支持和其他措施来解决个人在资格、健康、社会和心理问题方面的就业障碍,仅促进"工作优先"或"工作福利"政策是不够的。
虽然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可以在提高从长期失业到(相对稳定的)就业的过渡率方面发挥作用,但培训、招聘激励、创业支持或临时公共就业机会等特定项目并没有先天偏好。相反,要实现更可持续的就业路径,重要的是提供个性化的一揽子支持政策,真正有助于提高就业能力和稳定就业。
研究表明,与社会工作者互动的质量和频率至关重要。我们需要的是在公共就业服务部门有足够的能力,即训练有素的个案工作者,他们不会因大量的个案而负担过重,并能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与客户保持密切关系。
长期福利收入较高的成员国需要在这些能力方面进行投资。他们还应该将激活原则扩展到失业救济金之外的福利制度。这一过程需要时间,但它确实有助于促进劳动力市场的整合,并减少福利支出,正如荷兰在残疾养老金政策上的逆转所显示的那样。欧盟可以通过欧洲社会基金帮助促进能力建设和政策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