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

IZA DP No. 2705:总工作、性别和社会规范

在线发表为“总工作和性别:事实和可能的解释”,载于:人口经济学杂志,2013,26(1),239-261

利用来自25个国家的时间日记数据,我们证明了实际人均GDP与女性和男性在每天总工作时间(为工资工作和在家工作的总和)上的差异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在包括美国在内的四大洲的富裕的北方国家,男女做的总工作量是一样的。后一个事实已经由几位社会学家对一些富裕国家的情况提出过;但我们的调查结果显示,劳动经济学家、宏观经济学家、公众和社会学家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而是认为女性承担了更多的全部工作。这一事实并非源于时间价格的性别差异(以市场工资衡量),因为女性的总工作量进一步低于相对工资更低的男性。使用美国和德国数据进行的其他测试表明,性别平等并非源于婚姻谈判中的差异,因为性别平等与婚姻状况无关;它们也不是源于家庭规范,因为性别总工作差异中的大部分差异是由于夫妻之间的差异。我们提供了一种社会规范理论来解释事实。社会规范的解释能够更好地解释教育群体内和地区内的性别差异在总工作量上小于群体间的差异。这与使用世界价值观调查的证据相一致,即女性的总工作相对大于男性,男性和女性都认为,稀缺的工作应该优先提供给男性。